溫政土〔2021〕10號
溫縣人民政府
關于收回2018-14號、2020-14、21、27號、2021-02、03、04、05、06、07、16、17號等十二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進行公開出讓的批復
縣自然資源局:
你單位報送的《關于收回2018-14號、2020-14、21、27號、2021-02、03、04、05、06、07、16、17號等十二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進行公開出讓的請示》(溫自然資〔2021〕24號)已收悉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《河南省實施〈土地管理法〉辦法》有關規定,經縣政府研究,同意收回2018-14號等十二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,并納入縣土地儲備庫進行統一管理,由你局負責組織公開出讓,出讓后由你局填發《建設用地批準書》。
一、2018-14號宗地位于緯二路南側,東至道路,西至河南佰賽龍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,南至河南康泊爾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,北至緯二路,面積為6799.5平方米(折合10.1992畝)。
二、2020-14號宗地位于緯三路北側,東至河南福馬車輛有限公司,西至張王莊東村使用地,南至緯三路,北至東張王莊村使用地,面積為50474.6平方米(折合75.7118畝)。
三、2020-21號宗地位于子夏大街東側,東至河南鄭耐新材料有限公司,西至張莊村使用地,南至緯三路,北至緯四路(規劃路),面積為105310.7平方米(折合157.966畝)。
四、2020-27號宗地位于緯三路南側,東至河南豐德康種業有限公司,西至溫縣哥潤食品有限公司,南至張王莊西村使用地,北至緯三路,面積為23067.1平方米(折合34.6007畝)。
五、2021-02號宗地位于吉祥路北側,東至鹽東村使用地,西至小路,南至吉祥路,北至平王村使用地,面積為16989.2平方米(折合25.4837畝)。
六、2021-03號宗地位于谷黃路南側,東至溫縣韓瑞家居有限公司,西至太康村使用地,南至太康村使用地,北至太康村使用地,面積為6768.6平方米(折合10.1529畝)。
七、2021-04號宗地位于谷黃路南側,東至太康村使用地,西至太康村使用地,南至太康村使用地,北至太康村使用地,面積為12187.5平方米(折合18.2813畝)。
八、2021-05號宗地位于谷黃路南側,東至太康村使用地,西至溫縣鯨彩偉業建材科技有限公司,南至太康村使用地,北至太康村使用地,面積為5568.9平方米(折合8.3534畝)。
九、2021-06號宗地位于吉祥路北側,東至河南大中原線纜有限責任公司,西至道路,南至吉祥路,北至鹽東村使用地,面積為21259.2平方米(折合31.8887畝)。
十、2021-07號宗地位于谷黃路北側,東至小路,西至西坡村使用地,南至西坡村使用地,北至西坡村使用地,面積為33651平方米(折合50.4765畝)。
十一、2021-16號宗地位于谷黃路南側,東至大玉蘭村使用地,西至大玉蘭村使用地,南至大玉蘭村使用地,北至谷黃路,面積為6192.1平方米(折合9.2882畝)。
十二、2021-17號宗地位于谷黃路南側,東至大玉蘭村使用地,西至河南太極門業有限公司,南至大玉蘭村使用地,北至大玉蘭村使用地,面積為7282.9平方米(折合10.9244畝)。
此復
溫縣人民政府
2021年4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