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加強組織領導,夯實責任。召開專題工作會議,對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,明確各村責任,將排查工作分解到人。
二是開展全面排查,整治到位。組織各村對養殖場進行拉網式排查,詳細統計養殖類型、數量及距離河道距離,對排查發現的問題,及時建立臺賬,引導養殖戶限期整改到位。
三是建立長效機制,取得實效。對全街道畜禽養殖進行動態管控,不定期組織人員開展畜禽養殖污染排查,對已整改到位的養殖場加強監管;對整改不到位、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養殖廠,進行依法整治。